|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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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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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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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适用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范围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应当同时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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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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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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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1.年龄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 4.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 5.经考核(考试)合格。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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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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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0份 |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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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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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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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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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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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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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报告(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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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0份 |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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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无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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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
否 |
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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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0份 |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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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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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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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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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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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0份 |
电子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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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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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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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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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0份 |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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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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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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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
否 |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申请人申请 |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B,1份); (二)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三)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五)体检报告(1份,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实施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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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 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 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 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 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 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实施审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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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机构考试 |
申请人持受理结果到发证机关委托的考试机构报名,并按时参加考试 |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实施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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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核发许可证/不予核发许可证 |
收到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 |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实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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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7楼705
电话:0532-66002209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368号、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22-1号、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99号、胶州市马蹄泉路15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12368、0532-58713626(城阳区人民法院)、0532-87291621(胶州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该事项办理时限是多长?
回答:即办件